生活中心/潘靚緯報導
南投縣稅務局一名女稅務員,4年來先後請育嬰假、特休假、產假,今年6月申請復職後又申請防疫照顧假總計701天,領取補助、津貼共計105萬元,引起熱烈討論,甚至開始獵巫,律師呂秋遠忍不住在臉書發文表示:「現在變成,依法申請法律所賦予權利的孕婦,是薪水小偷了?」,貼文在1天內吸引2千多名網友按讚,不過也網友有跳出來反對:「妳有孩子要照顧,其他人都沒有孩子要看顧嗎?」。
▲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認為南投女稅務員依法申請法律所賦予權利,卻被獵巫說成是薪水小偷。(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呂秋遠18日在臉書PO文表示,這位媽媽所領取的105萬元,明明就是依法該享有的生育津貼,以及請「育嬰留職停薪」間,前半年才有的六成本俸。701天,也是依據法律可以「無薪」給予的育嬰假,這些福利,一般勞工也有,但是可以看看報導下的留言,竟然都是「薪水小偷」、「鑽法律漏洞」、「很會算」等等,連約聘員工的薪水,也要算在這位依法生育孩子、照顧孩子的媽媽頭上。
呂秋遠表示,接下來大家開始檢討公務員與勞工的生育福利是不是太好。可是,這不是原本勞工也應該有的權利,公務員享有的優勢,頂多就是政府「必須」依法給假、前幾個月給六成本俸,但剩下的期間,就是要自己省吃儉用,或者得靠另一半出錢。但是媒體竟然可以貼出她的照片、單位,讓所有人公審,再發揮豐富的聯想力,管到人家有沒有可能再生一胎,然後再請三年,繼續爽領津貼。「有這種惡劣的社會氛圍,誰想要生第三個?」。
「沒問題,我們應該修法,不能讓孕婦太好過,也不該連續兩胎,不然對公司會有負面影響,薪水最好不要給,想生小孩你就給我離職,不要占著位置不做事,還要讓公司請兼職員工來替代這時候的勞力」。呂秋遠表示,不是說好要提升生育率,不是說好要善待孕婦、不是說好要盡量讓願意生育的人享有更好的待遇、不是說好要照顧勞工權益?為何要將一個依法申請法律所賦予權利的媽媽,說成是薪水小偷?
▲呂秋遠律師表示,身為母親最艱難的是,如何在外界壓力下,堅強不被擊潰。(圖/Pixabay)
呂秋遠更進一步,替女稅務員未來處境,感到憂心,「這篇報導,當然是同事爆料。往後她回去,境遇肯定悲慘」,上過媒體新聞,而且還逼得主管要「檢討」福利是不是太好,「同事眼紅、主管為難、民眾側目、媒體醜化,以後她還能在這樣的職場生存嗎?」。
「不要生、不要生,領薪水就給我認真工作;要生就不要依法請假、不要依法領錢,不要佔據公司的缺額,給我離職就好,知道嗎?」呂秋遠表示,成為一位母親,最艱難的永遠不是育兒本身,而是如何在這種外界壓力之下,還能堅強不被擊潰。希望這位母親,不要被這種惡劣的氛圍擊潰,辛苦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