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有民眾,昨天(21日)中秋節上午8時許,駕車出門時,疑似誤將大同路、信義路口的機車待轉區當作停車格,停好車後就此離去,轄區汐止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為求慎重起見,再三確認是機車待轉區後,隨即將車輛拖走,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百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銀色轎車誤將待轉區,當成停車格。(圖/翻攝畫面)
汐止分局指出,昨天上午8時30分許,接獲通報表示大同路、信義路口有一部銀色轎車停放在機車待轉區上,經汐止交通分隊到場查看後,為求慎重起見,還聯繫分局交通組,確認該格屬性是否確實為機車待轉格,後續經確認為待轉格後,隨即將車輛拖走,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開罰6百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銀色轎車誤將待轉區,當成停車格。(圖/翻攝畫面)
汐止分局也呼籲,民眾若對道路標誌、標線交通工程改善意見,均可循管道向道路主管機關反映,應避免採取妨礙正常車流行駛,造成交通安全風險;另對於違法(規)行為,分局持續依個案具體違規事證蒐證後,事後依相關法規嚴正執法,以維護用路人權益。
▲該部車誤將機車待轉區當成停車格。(圖/翻攝畫面)
有網友拍下銀色轎車違停在待轉區的照片,上傳到臉書社團「汐止集團」並發文感嘆「再次見識傳說中把機車待轉格當汽車停車格的三寶」,貼文一出,也引起網友回響,紛紛留言「車主一定永生難忘」、「腦袋真是單純啊!不覺得這個位置超特別嗎」、「真的好奇,為什麼會覺得它是停車位呢?」、「台灣道路日常」、「這駕駛智商堪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