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退休法官(約70歲),3年前帶著小三前往汽車旅館「辦事」,沒想到遭妻子與警方逮個正著,雙方鬧得不可開交,後來先生認錯,簽署協議書承諾不再去不正當場所,若有類似情形,願意賠償一千萬元遮羞費,並拿去民間公證,妻子才同意和解不提告訴。不料今年又與另名王姓女子摩鐵「炒飯」被逮,妻子堅持提出通姦告訴,並具狀聲請強制執行查扣他上千萬元財產。
▲退休法官在摩鐵被抓姦。(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據《自由時報》報導,當天傍晚退休法官和王姓女子進入高雄市自由一路的一家汽車旅館後,妻子和友人立即向三民一分局報案,並與員警前往「捉姦」,但2人辯稱只是談論相關法律問題,否認發生性行為。妻子仍帶走屋內床單、衛生紙及茶包等證物,做為控告先生涉嫌通姦的依據,要不忠的丈夫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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