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金門縣警察局洪姓警員,為了幫友人調解糾紛,與另一方人馬結怨,21日與對方相約談判,竟持鐵條、球棒將2人打傷送醫,洪員也被同事逮捕送辦,金門縣警察局考績會決議,將洪員記一大過並調離現職;據了解,2015年間,金門縣政府曾向警政署要人,指名洪員擔任縣長隨扈,卻遭警政署回絕,並認為洪員被列為關懷輔導對象,不適合擔任隨扈。
▲金門縣洪姓警員率眾鬥毆遭記大過。(圖/翻攝畫面)
金城分局表示,21日下午3時許,勤務中心接獲報案,指出烈嶼有兩方人馬相約談判,警方隨即出動快打部隊,但雙方早已大打出手,警方當場逮捕李男等2人,並協助傷者及其友人送醫救治,但帶頭的洪姓警員趁亂逃逸,警方循線通知他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聚眾鬥毆、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
▲金門縣洪姓警員率眾鬥毆遭記大過。(圖/翻攝畫面)
洪員爭議事件不只一樁,他原本在文山一分局木新派出所服務,曾獲得台北市警局金吾獎;2014年11月間,因兄姊參選金門縣烈嶼鄉鄉民代表,中風父親無人照料,洪員向所長請10天長假,打算回鄉照顧父親,但遭到所長拒絕。
同月14日傍晚時分,洪員在所長的陪同下,向分局長劉鴻烈請假,但當時大選在即,警力十分吃緊,而且洪員具備警察身分,不宜參加助選,劉鴻烈仍是拒絕;孰料,當晚洪員情緒激動,先在分局停車場大喊:「分局長劉鴻烈欺壓部屬!」,然後對空連開2槍,事後洪員被記一大過,調往台北市保安大隊,禁止配槍執勤。
▲金門縣洪姓警員曾想調縣長隨扈被打槍。(圖/翻攝臉書)
同年12月間,時任金門縣烈嶼鄉代會主席的姊姊洪若珊,疑向金門縣府施壓,指名洪員擔任縣長隨扈;事後警政署確實收到相關文件,但台北市保安大隊認為,洪員涉犯開槍事件,被列為關懷輔導對象,現階段不適合擔任隨扈,因此警政署予以拒絕,並希望縣府另覓合適人選。
▲金門縣洪姓警員曾想調縣長隨扈被打槍。(圖/翻攝臉書)
洪員曾在分局停車場開槍被記大過,這次又涉入聚眾鬥毆事件,再度被記一大過,是否將被列為汰除對象?對此,警政署則表示,洪員被記兩次大過,但分屬不同年度,獎懲是分開計算,同一年度累計達18支申誡,或一次被記二大過,才達免職條件。
▲金門縣洪姓警員曾想調縣長隨扈被打槍。(圖/翻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