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黃韻璇報導
婚姻不是兒戲,無論結婚、離婚都要考慮清楚,不過中國有對夫妻卻為了買房子「假離婚」,兩人希望小孩未來讀書能在好的學區,因此決定再買一間房子,為了享有首次購屋優惠貸款,決定離婚買完房再復婚,然而妻子買完房後卻表示「不願復婚」,丈夫氣得將妻子告上法院。
據《澎湃新聞》報導,這起離奇的判決就發生在中國上海,這對夫妻是在2013年結婚,2015年生下女兒,隨著女兒長大準備開始上課,兩人為了讓女兒接受更好的教育,決定再買一間位在學區的房子。
▲夫妻為了買房優惠決定假離婚。(示意圖/資料照)
然而因為兩人名下已經有房產,不符合當地「首房首貸」的優惠政策,因此決定先離婚由妻子負責買房,丈夫以離婚支付贍養費的名義,一共匯款294萬人民幣(約1261萬新台幣)給妻子付頭期款。
房子買好後丈夫要帶妻子去復婚,然而妻子卻表示「我們已經沒有了感情,離婚是雙方自願的」,堅持不肯復婚,丈夫想挽救婚姻,但妻子仍從家裡搬出去,丈夫不甘心人財兩空,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並歸還買房的頭期款,但妻子卻堅持「294萬元是離婚補償款,不是購房款不需要歸還」。
最後法院判決認為,離婚已成事實,但財產分割的約定無效,妻子必須歸還買房頭期款,並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