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凱茹、林建宏/台北報導
用來裝食物的塑膠容器,耐熱標示可能和實際狀況不符!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53件塑膠容器,其中有4件都沒通過耐熱測試,保險盒尺寸縮小,連蓋子都蓋不起來,還有水杯餐盤整個變形,現在這些不合格商品已經通通下架,並且要求廠商限期改善。
微波加溫底下裝食物的容器耐高溫程度可能攏是假!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53件食品器具,其中有4件塑膠食品不符合標示上限,塑膠盒、蓋子無論怎麼用力就是沒法密封,和原來沒經過恆溫測試的相比明顯尺寸縮小,另外頂好超市買來的水杯和保麗龍盤也都歪曲變形,愛買這紅白相間的保麗龍盤,兩個對比加熱後也有變形狀況。
民眾:「加熱我會放在玻璃容器裡面,對瓷器。」
民眾:「因為我們幾乎都用玻璃的,塑膠的感覺不太安全。」
多半消費者想到加熱都避免使用塑膠容器,毒物科醫師也說這是大忌。
毒物科醫師:「塑膠類的產品,塑膠容器不管碗或盤子,你要進入微波爐加熱或高溫的話放熱的,高溫對那個食物都不合適,可能會釋放出塑化劑,它可能會增加癌症的風險。」
耐熱程度不符標示溫度上限最高可罰4萬到4百萬,現在這些不合格商品也下架要求廠商限期改善。(整理:實習編輯辛軍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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