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陳又瑞報導
中國一名女輔警許豔過去周旋在7位警察等公職人員之間,不但和他們發生不正當的性關係,企圖以此「高升」上位,甚至還以此要挾他們,敲詐、索取錢財多達372.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613萬元)。事件曝光後,許豔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並處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0萬元)罰金。
▲許豔在2014年至2017年期間狂睡7高官。(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綜合外媒報導,現年27歲的許豔在2014年至2017年期間,和警察、副局長、派出所所長等7名公職人員發生不當性關係,事後向他們先後索取「遮口費」,理由不外乎懷孕流產的補償、分手補償等,更威脅如果不給就要鬧得人盡皆知,結果得手共計372.6萬元人民幣,許豔則把這些錢拿去購買房產、車子、高級化妝品、珠寶首飾等。
原本案情爆發後,許豔因敲詐勒索罪遭到當局判處13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約新台幣2181萬元),追繳被告人許豔違法所得人民幣372.6萬元。但是許豔不滿結果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宣判許豔7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對此,許豔的爸爸透露,女兒原在醫院上班,2018年才告訴他自己已經轉職當了輔警;許父指出,雖然女兒遭判刑,但女兒拿到的分手費都是公職人員自願給的青春損失費,「怎麼能說是敲詐呢?」怒轟7高官把爭議都丟在女兒身上,對於消息引發網路熱議,許父則嘆「我們現在沒有臉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