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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全禁新興菸品「和中央不同調」遭質疑決策封閉無視後果

記者黃立凱/台北報導

國內抽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的人越來越多,卻面臨法規曖昧不明的窘境,目前中央主管機關衛福部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目標是「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另一方面,台北市最近也跟進新北市和嘉義市,通過「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宣布電子煙、加熱菸全面禁止。中央地方不同調,不只業者透露背後隱藏的危機,法界人士也認為不合理。

▲全台新興菸品的相關法規引發質疑,不只中央修法延宕,還有中央、地方不同調的問題。(圖/翻攝自Pixabay)

首先,針對中央和地方法規不同調,《法律白話文運動》營運長徐書磊認為,這會造成流通上的問題,不只很難管,也讓民眾感到困惑,「畢竟縣市和縣市之間的界線,和國門不一樣,中間沒有海關,民眾跨了縣市規定就變了,遵行時會有矛盾和困難。」

徐書磊更強調,以法律角度來看,菸品到底禁不禁的問題,不應該是地方自治條例的範疇,「因為公共衛生是影響到全國的,菸害防治政策又是歷時很久才能看到成效的,所以應該要由母法來修正,而不是用各地的自治條例來管理。」

甚至雙北搶先中央,自行宣布菸品相關法規是很奇怪的,徐書磊透露,這感覺有點像是:「因為你中央修法一直不過,那我地方就先立一個自治條例」,其實宣示性的意味比較大,因為若萬一中央修法,最終確實開放加熱菸的話,那麼地方自治條例不就會因和中央法規牴觸而失去效力嗎?

再來,中央、地方不同調,中央修法的目標更讓業者不滿,為什麼只禁電子煙,卻能開放納管加熱菸?對此,電子煙業者李浚豪質疑,這是個和全球脫軌且脫序的政策,「從頭到尾也沒有給業者溝通的機會,制定過程甚至連一場公開公平的公聽會都沒有舉辦,而中央版本的一開一禁也是全球首創,沒有參考國際先驅的作法,造成地方政府誤判,業者也無法可以遵從。」

而這樣的做法在法律上會不會有大小眼的問題呢?徐書磊認為,「有沒有大小眼,見人見智,但修法邏輯上有些奇怪的地方,因為像菸害防制法這種大型的公共衛生政策,我們一定要先定調說,目標要往哪個方向修正?如果目標是要減少菸害的話,那就應該思考說,開放這個產品,是不是可以減少紙菸的危害?如果認為這產品真的可以減少紙菸的危害,那是不是要考慮合法納管比較好?」

徐書磊也認為,修法從前期開始,相關單位都沒有去認真去討論法案規範的內容,「就一直等國健署拋球出來,然後民間團體又去抗議,最後訂出一個看起來很奇怪的法案,只用有沒有菸草成分來決定誰開放、誰開放,以後可能就會出現更多模糊地帶。」

最後,引發最大質疑的,就是全面禁止新興菸品會造成什麼樣的問題呢?業者認為,目前全台使用新興菸品的人非常多,取得的管道也非常多元,要完全禁止是不可能的,「這樣只會造成業者被迫轉為地下,政府更無法監管,大量黑心商品流通市場」,李浚豪也舉實際案例,部分採全面禁止的國家,如越南、泰國、新加坡…等,近幾年黑市越來越橫行,衍生電子煙相關犯罪,以及民眾因使用黑市商品所造成的傷害案件逐年提升,也讓全面禁止的政策也將被攤在陽光下檢討,甚至像埃及和泰國政府,已經研擬要從全面禁止的政策,轉為合法納管的方向去修正。

▲民眾取得電子煙的管道多元,若不開放納管,恐造成劣質產品在市面流通(圖/資料照)

甚至就在今年10月,美國FDA已經以「菸草味電子煙吸引力低」和「電子煙可減少傳統香菸的使用」為由,授權部分電子煙產品,徐書磊認為,這等於美國已經認可電子煙具減害效力,甚至有機會幫助戒菸,所以用藥品的方式來管理,「雖然我們不一定非得按照國外的模式,但國內在修法前期就要先釐清,到底我們的菸害防治政策,會不會因為開放新興菸品讓社會退步或進步?」

徐書磊最後強調,台灣目前不可能做到完全禁菸,倉促立法下,業者也總是有辦法想出對策,「所以納管新興菸品,並制定適當的管制措施,是比較合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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