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宣晴/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蕭姓老翁不滿同住的媳婦不做家事,去年3月跟媳婦爆發衝突後,竟出言恐嚇:「要殺了你!」隨後徒手毆打媳婦,導致媳婦受到多處擦挫傷,媳婦憤怒提告,屏東地院審理後判處蕭翁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賠償媳婦2萬1千元。
▲蕭男不滿媳婦不做家事,竟恐嚇、暴打媳婦遭判刑4個月。(圖/Pixbay)
判決書指出,蕭男退休後與兒子一家同住,幫忙照顧2個孫女,但不滿媳婦都不做家事,公媳關係不睦,去年3月2人爆發口角衝突,蕭男竟以「要殺了妳!」、「要讓妳死!」、「我現在想要妳的命,妳都不知道」等語恐嚇,隨後更徒手暴打媳婦的頭部、臉部,導致媳婦頭部創傷、下唇0.5公分撕裂傷、右上臂挫傷等多處傷勢。
媳婦不願隱忍公公家暴行徑,憤而驗傷提出傷害告訴,並求償30萬元,蕭男坦承犯行,供稱「要殺了妳」等恐嚇言語只是氣話,是因為媳婦都不做家事,又把2個孫女都丟給他顧,他找媳婦理論時情緒失控才動手打人。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蕭男與被害人是公媳關係,蕭男身為長輩,卻行事衝動,未能理性溝通,以上開言論恫嚇並毆打媳婦,造成媳婦所受到的傷害非微,所為實非可取。但蕭男犯後坦承犯行,並願意與媳婦和解,審酌智識程度及經濟狀況,判處蕭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求償部分,則認蕭男應賠償媳婦精神撫慰金及醫藥費共2萬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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