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彥、蔡咏恩/花蓮報導
▲女子在超商遭警方逮捕時情緒激動。
花蓮一名吳姓女子到處偷竊跟吃霸王餐,甚至咬傷員警,被逮後交保,又到醫院偷竊,最後直到搭計程車付不出錢,坐霸王車被帶去警局。吳姓女子本來以為自己犯的只是輕罪、會沒事,沒料到她不斷犯案太囂張,最後被法官裁定收押。
慣竊女子:「 為什麼你要守著我? 我是犯人嗎?」警察:「我沒有!我沒有守!」
慣竊女子:「我是犯人嗎!」警察:「蛤怎樣?」慣竊女子:「 警察打人! 警察打人!」
女子大聲對員警叫囂,場面混亂。
警察:「妳咬我幹嘛!攻擊公務員!」
女子除了大吼大叫,還直接咬傷員警的手,因為她11日上午在花蓮美崙一間超商偷竊商品,還直接在用餐區吃偷來的肉串和甜甜圈。警方獲報火速到場,女子情緒失控。
慣竊女子:「 你碰誰啊!大胖子!走開啦!」警察:「什麼!妳罵我什麼!」
女子被逮不悔改,13日中午在醫院偷走300元,晚上還到餐廳吃霸王餐。
▲女子是偷竊慣犯,趁醫院裡無人注意順手偷走300元。
附近店家:「警察就來,她跟警察說你們為什麼來抓我又來煩我,在那邊吵架,警察把她帶出去。」
吳姓女子到處白吃白喝,常謊稱忘記帶錢要等朋友來付,甚至還搭霸王車。15日凌晨女子一上車就說要到花蓮監獄找男友,但又折返回市區,下車後付不出錢說要去領錢,卻又說戶頭有問題要隔天才能付,司機只好把她帶到警局。
計程車司機:「這個車資是700多元。」警察:「車資700多?跳表700多?」計程車司機:「來回啊,她到那邊然後過來。」
花蓮分局副分局長張博皓:「全案依詐欺、竊盜、毀損、妨害公務等罪移送偵辦,吳女因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經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
吳姓女子雖然犯的都是輕罪,但一犯再犯實在很誇張,最後被法官裁定收押,也讓吳姓女子無法繼續到處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