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游舒婷報導
▲拉麵店規定吃不完要罰1千元,受到網友大力反彈。(示意圖,非當事店家/翻攝自pixabay)
濃郁湯頭加上麵條,拉麵的魅力讓台灣人為之著迷,因為日本文化的盛行,台灣也開了越來越多拉麵店,不過台北一間知名拉麵店就明訂,免費加麵吃不完就要罰1千元,高額罰金引起PTT網友的熱烈討論。
不少拉麵店都會有自己的規定,例如排隊一定要到齊、使用餐券、飯後自己整理桌面等,台北一間至知名拉麵店標榜「可以免費加麵」吸引不少饕客上們消費,不過他們規定,如果吃不完要罰1千元,高額罰金嚇到不少網友。
而這個規定意外也引起大家討論拉麵店的規定,有網友就直言,不少拉麵店都有規定吃完要將垃圾收好,有些店面還會希望客人幫忙清理桌面,讓他直言「根本花錢找罪受」。至於吃不完要罰1千的規定,有人則認為「太誇張了」。至於這種規定是合法的嗎?根據消保法第12條或民法247條之1的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恐會無效。
根據TVBS報導,店家無奈表示,會這樣規定是因為過去有不好的經驗,不少人看到免費兩字就不會衡量是否吃得下,相當浪費食物,會訂定這樣的規則是為了要提醒客人,不過也表示會再和老闆討論,以免嚇跑客人。對於拉麵店的規則,網友們看法也是相當兩極,「人家給免費加的店是大方,這種免費加搞到比付錢的還讓人感覺差的也是厲害」、「這就是台式風格日本拉麵,滿滿的用餐規定」、「自己決定加麵還不吃完被罰剛好啦,不過改加收30%清理費比較合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