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居檢趴趴造罰20萬不繳,車主名下無財產,僅有兩輛國產車,多次食言不繳後依法拖他車拍賣。(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一名李姓男子,於109年9月間連續2次未配合居家檢疫規定擅離指定處所,被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並振興特別條例》,裁罰共新台幣20萬元,於110年2月17日移送臺中分署執行。雖李男表示要分期付款繳納但又多次食言,執行處直接拖回他的車拍賣。
執行處台中分署於去年2月至李男住處執行,但李男當下表示將於隔日會如期繳納,但並未依約前往繳清,執行處打他電話也沒人接聽,立刻發動強力執行作為,不過李男名下並無財產與存款,僅有2012及2013年份兩部老車,即請警方協助依法查封將車拖回保管,李男原表示願辦分期繳納卻未履行,電話聯繫又置之不理,雖拍賣日當天李男又來電表示希望台中分署同意其可繳納半數,停止拍賣,但因未能全數清償拍賣程序無法停止,最後以21萬6000元拍定,全案落幕。
雖繳完20萬仍有剩餘1萬6千元,應歸還李男,但經查車輛名下仍積欠牌照稅及燃料稅及罰金欠款近五萬元,仍不夠扣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