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直到更二審,李國輝都被判死刑。(圖/中央社)
緬甸裔華僑李國輝被控在新北市中和租屋處縱火,造成9死5傷慘劇。最高法院以不排除因李男吸食毒品導致,因此撤銷歷審死刑判決。高等法院更三審16日召開延押庭,李國輝到庭,卻是表情扭曲、痛苦,向法官表示已經身體不舒服4、5個月了,醫生說他有肺積水,希望能撤銷羈押。
2017年間,來台20多年的李男因不滿遭友人在臉書社群中,以「藍芽播放聲音」的方式霸凌,2度縱火洩憤。11月間,李男認為自己聽到嘲笑他的「聲音」,懷疑是蘇姓同鄉所為,更懷疑女友會和他分手也是蘇男造成的。11月22日凌晨,在租屋處縱火,造成好心收留他的胡姓友人、台北市警員王志偉等一共9名房客死亡。
全案審理期間,李男認罪,坦承先前有2次縱火紀錄,當時警察有告誡他縱火很危險,「怎麼判我都接受。」更二審,高等法院依台大醫院鑑定報告,認定李男犯案時,具有辨識能力,還曾返回現場觀看消防隊救火,且變裝逃逸,因此4度判處李男死刑。
不過上訴到三審最高法院,最高院認為,由於台大醫院鑑定認「可能為安非他命類物質使用障礙症及引發精神病」,原判決理由關於量刑論斷,並未就此詳為調查、說明,有調查未盡及理由不備之違法,因此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