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高雄男看鄰居不爽…陽台放「山X涼、草X擺」逆轉賠10萬

  • 本文為「名家專欄」授權文章及圖片,以上言論及圖片不代表本台立場
  • 按此投稿

文/CTWANT

高雄高分院(圖/翻攝googlemap)

▲高雄高分院(圖/翻攝googlemap)

高雄市一對夫妻先前因停車糾紛和鄰居發生爭吵,不料對方竟多次對著住處監視器比中指,還在陽台放置載有「凸桃山中山X涼,鼠真吱百草X擺」文字之看板,讓夫妻倆深感屈辱、難堪,甚至出現焦慮、失眠等情況,決定提告求償,一審遭到駁回。不過,二審法官認為,鄰居確有辱罵夫妻之嫌疑,判賠10萬元。

判決書指出,該對夫妻與鄰居因停車糾紛有嫌隙,後者竟先後於109年10月3日、110年2月6日,在社區走道對上訴人住處1樓門口監視器比中指,後來更在住處5樓後陽台處,放置載有「凸桃山中山X涼,鼠真吱百草X擺」文字之看板,讓2人深感屈辱、難堪,甚至出現焦慮、失眠等情況。

對此,鄰居辯稱,比中指是自己跟同條巷子的其他鄰居打鬧,剛好被夫妻家中監視器拍到,並非針對2人;至於放置看板的目的,是為了遮擋原告裝設之攝影機及頂樓排水,上頭文字並非出自他手,亦無侮辱對方之意;另外,夫妻聲稱2人有焦慮、失眠等症狀,卻無法證明病因和上述行為有關。

一審認為,被告行為固然可能使夫妻感覺遭貶低,而感到不快,但尚難認定2人之社會評價因此遭到貶損,其主張名譽權侵害,難認有據,駁回上訴。二審法官則認定,紙板記載之「凸桃山中山X涼,鼠真吱百草X擺」等語,確有暗示夫妻身體特徵、姓名之嫌,使附近鄰居能輕易辨識文中所指對象,判賠10萬元。

延伸閱讀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現正直播】94要客訴之立院風雲 NCC、考試院、大法官人事任命權卡立院 韓國瑜召集黨團協商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