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張男被通緝2個月都沒被抓到,人本基金會一呼籲警方加油,立刻就被逮捕歸案,引發外界質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曾榮獲資深優良教師的張姓前國小老師,被控猥褻多達30多名國小女童,判刑4年10月定讞。不料張男於判決確定前早已逃逸,台南地檢署1月26日發布通緝。雖然台南善化警方9日宣布逮到張男,但外界質疑,張男被通緝2個多月都沒被抓到,人本基金會一呼籲「警察加油」,立刻抓到人了?對此警方表示,張男案件因刑度關係,當時並未符合「防逃機制」通報規定。
警方表示,張男被控利用職務之便,對約30多名國小女童猥褻,但他僅坦承對1名女童,被判刑4年10月定讞,此刑度,並不符合法務部「防範刑事判決確定案件受刑人逃匿聯繫作業要點」中的「特定刑事案件」規定,因此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後,也沒有啟動「防逃機制」,且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前,張男已經逃逸。
檢方則表示,張男所犯的猥褻罪本刑較輕,屬一般通緝,有駐記案況給予警察機關查看,讓警方有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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