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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一圖看懂!4/22起「7大類」場域人員得打第3劑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4月22日起強化新冠(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圖/指揮中心提供)

▲4月22日起強化新冠(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圖/指揮中心提供)

民眾注意!4月22日起「7大類」場域人員得打完第3劑。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15)日宣布,4月22日起強化新冠(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公費疫苗1、2、3、7類對象、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及24類場所(域)之工作人員,自4月22日起須完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

指揮中心今(15)日公布國內新增1284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1209例本土個案及75例境外移入(68例為航班落地採檢陽性);另確診個案無新增死亡。

陳時中表示,防疫最重要不在疫情規模大小,而在防疫力高低。指揮中心目前防疫分三塊:「藥物整備,昨日進了輝瑞4100人份,下週還會有1萬多份,之後還會有約30萬人份到貨;輕症分流,昨日已有一個縣市開始(新北),另也有一個縣市申請了、其他好多個縣市在整備中外,我們還有集檢所跟防旅;再者,還有疫苗施打很重要。」

他說,疫苗接種上,以前要求過1237類對象者,要求得打兩劑,現在4月22日起需已追加劑接種,如會接觸到不特定人士,無法有效防疫的如進香團、旅行團等,都會與不特定人士相處時間長,也可能住同一地方、坐遊覽車等,都要能夠把第3劑打滿;八大部分則是4月1日已要求三劑;此外,若上健身房者能夠戴者那就戴口罩,但沒有要求一定要,但就得打滿3劑。

指揮中心宣布,4月22日起強化COVID-19疫苗第三劑接種規範。COVID-19公費疫苗1、2、3、7類對象、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及24類場所(域)之工作人員,自4/22起須完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接種。

指揮中心表示,上述屬於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的活動,經評估具有較高傳播風險者,於4月22日起要求符合接種年齡之參與者皆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接種。例如:

宗教活動:遶境、進香團參加成員。

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

其他場所:八大行業(4/1起已實施)、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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