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蕭宥宸報導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柯富揚說明細則。(圖/指揮中心提供)
台灣本土疫情嚴峻,為強化輕、重症分流收治,確保醫療量能的同時,讓病人能即時獲得妥善的醫療照護,衛生福利部提供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居家照護者使用公費「台灣清冠一號」。申請方式採取由地方政府指定責任院所中醫師視訊診療,或民眾自行查詢預約診療院所名單及聯絡方式;並可委託親友領藥,或由中醫院所送藥至住所。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者申請公費「台灣清冠一號」流程圖。(圖/衛福部提供)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者使用公費「台灣清冠一號」相關細則如下:
一、預約視訊診療得採以下方式:
1.由地方政府指定責任院所:個案可連繫責任院所,請該院所協助安排中醫師通訊診療評估個案狀況。
2.民眾自行預約:可利用中醫師全聯會網頁查詢提供通訊診療院所名單及聯絡方式;或撥打22縣市中醫師公會專線協助媒合住所附近中醫院所進行通訊診療。
二、診療後之領藥/取藥方式:
個案可委託親友至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領藥,或由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送藥至個案住所。
衛福部因應疫情需要,已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核准8家中藥廠於國內專案製造「臺灣清冠一號」,藥品類別為中醫師處方用藥,須由中醫師診斷開立處方後使用。該藥品可運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或輕症者,降低重症風險,並非預防保健使用,呼籲民眾不要自行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導致傷害。
另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之確診個案,若有使用「臺灣清冠一號」需求,亦可請主治醫師會診中醫師,經中醫師依其臨床症狀及評估治療效益與風險後,開立公費「臺灣清冠一號」提供口服治療,協助病人減緩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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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