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張男對女服務生伸鹹豬手,還和朋友譏笑女服務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張姓男室內設計師被控和朋友在餐廳聚會時,趁機伸出鹹豬手對女服務生襲臀。女服務生找張男理論,張男不僅充耳不聞,還和同桌朋友一起嘲笑女服務生。事後女服務生提告,張男被起訴求處4月重刑。但女法官認為不夠,認為女服務生遭到集體「性別霸凌」,依性騷擾罪重判張男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張男於2021年9月底某日,和多名友人到台北市松山區一家餐廳飲酒聚餐。女服務生上前幫忙操作點餐機,張男卻趁機襲臀。女服務生嚇了好大一跳,並當場質問「在我後面做什麼?」張男卻當作沒聽見,又和同桌友人嘲笑女服務生。
礙於現場客人多,女服務生無法立即報警,直到工作結束才有時間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要找到張男犯案的證據,結果發現,不只她1人受害,與張男同桌的友人疑似也對其她女服務生下手,決定提告,張男被起訴。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張男否認有性騷擾,強調當時氣氛歡樂,又喝了點酒,才會對女服務生做出「不適當的惡作劇」,並以自己的人格保證「肯定沒有摸到她」,是女服務生事後調監視器看圖說故事。
女服務生則反駁,一開始就聽到張男和友人的嘻笑聲,討論女生的身材和臀部,之後感覺自己被摸,才會當場質問,要不是因為是上班時間,現場客人多,她不會下班後才調監視器並報警。
審理的女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為,如果張男沒有襲臀,女服務生不會冒著被訕笑,甚至得罪客人的風險質問張男。而張男和同桌友人都是40歲以上,有身分有經濟能力的人,大聲討論女性身材,對女性指手畫腳,物化女性,還公然戲弄,已經不僅是性騷擾而是「性別霸凌」,好娛樂自己。
且女服務生主張和解金額15萬元,張男卻僅願意賠3萬元,未達成和解,也未獲得女服務生原諒,認為「不宜輕判」,依性騷擾罪判決張男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彰顯對性別霸凌、性騷擾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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