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凱茹、楊成霆/台北報導
房仲霸屋8年屋主渾然不知,這離譜案例連同業聽了都覺得不可思議,直說房東放任房子8年不聞不問實在奇怪,況且正常房東委託房仲代租時,委託書上會先簽署委託期間,一般3個月就算長,另外房子的鑰匙是房仲公司統一保管,看屋前房仲也會先知會屋主,層層保障避免租屋糾紛。
▲房仲業者陳泰源
房仲業者陳泰源:「我現在為您介紹這房子。」代替屋主跟客戶看房,房仲卻將房子「當自己家」,離譜行徑其他家房仲聽了很傻眼。
房仲業者陳泰源:「房仲住了8年,房東都渾然不知道這件事情,其實房東一定也要負一定的責任,他要嘛大部分的時間一定不住在那附近,或者是那對他來講根本就是閒置多餘的資產,根本就沒特別去注意。」不可思議,因為屋主要委託房仲程序繁瑣。
首先契約書上,委託期間得寫清楚,一般租屋3個月就算長。房仲業者陳泰源:「重點是它這邊有個第六條,委託期間。」
▲委託期限在3個月到半年之間
房仲業者陳泰源:「這就是我們公司專門的鑰匙鎖。」交付的房屋鑰匙鎖在公司專屬櫃子裡,上頭還有牌子標明物件內容。
▲公司統一保管房屋鑰匙
房仲業者陳泰源:「我大概1個小時後,有客人要約看你的房子。」看房前通常要先電話知會房東,疏忽環節,也曾發生房子被房客霸占。
▲代人看屋前會先通知屋主
房仲業者陳泰源:「租了之後他可能,就沒有經過房東的同意,就把它裝潢隔間成學生的雅套房,然後自己再當二房東,賺這個差價,出租給附近的大學生。」
▲二房東將房屋隔間租給學生
自行轉租糾紛時有所聞,屋主要委託房仲承租房子,契約規則要小心外,也可以多家委託,避免其中一位房仲動手腳,保障自身權益,才不會讓自己房子成了別人覬覦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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