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陳女與小王相約出遊,卻謊稱與同事吃早餐。(示意圖,非當事人/攝影者Terry 陳, Flickr CC License)
新北市1名陳姓人妻,先前外出與同事吃早餐,卻從上午5時出門後,遲至傍晚6時仍未返家,林姓丈夫頓時起疑,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妻子與劉姓男子兩度出遊還過夜,遂向2人提告求償90萬元;新北地院勘驗陳女對話紀錄,認定她與劉男二度出遊並過夜,因此判2人連帶賠償5萬元。
林男主張,去年9月11日,妻子向他供稱,自己與同事相約吃早餐,從清晨5時就出門,又以朋友聚餐等理由,直到傍晚6時仍未返家,他詢問對方同事後發現妻子說謊,他進一步追問妻子,始知對方與劉姓小王出遊。
林男還說,妻子坦承自己二度與劉男出遊過夜,還堅決與他離婚,他進一步詢問劉男,為何破壞他的婚姻?劉男竟說原因出在他身上,讓他感到悲憤不已,遂向2人提告求償90萬元。
劉男辯稱,他從未與陳女交往,只是覺得對方上班帶小孩很辛苦,單純欣賞陳女而已;陳女證稱,劉男是公司送貨司機,偶爾會一起吃飯聊天,當天2人是去送貨,順便出遊散心,雖然雙方互有好感,但是並無踰矩行為。
法官檢視對話紀錄後發現,陳女曾向林男表示:「我剛和那個男生談了很久,他本來就知道我有婚姻」、「他也沒想要破壞我家庭和婚姻,如今因為他開車帶我出遊被你發現」等字句,顯然陳女並未否認與劉男二度出遊過夜,認定2人侵害林男配偶權,因此判陳女與劉男須連帶賠償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