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陳男24日下午因酒駕騎車遭警攔下,態度消極不願配合。(圖/翻攝畫面)
高雄一名53歲的陳姓男子酒不離身,而且還真的是罰不怕、講不聽,一天之內2度酒駕被攔查,時間還在短短6小時內;陳男2次使出拖延戰術無效,一次騎乘機車拒測吞下18萬元罰單,另一次則是騎乘電動自行車拒測罰2千400元,算一算陳男這一天喝酒上路,至少讓他慘噴18萬2千4百元。
陳姓男子24日下午5時騎著機車上路,行經旗津三路時搖搖晃晃,被警方察覺有異,上前攔查後就聞到其身上飄散濃濃酒味,並依法準備對他實施酒測,但陳男消極不配合,員警當場開立拒測罰單並移置保管車輛。
▲陳男6小時內2度酒駕被逮拒測,罰單金額高達18萬2千4百元。(圖/翻攝畫面)
沒想到同日23時許,旗津派出所員警,又在旗津三路上,發現一名醉漢騎乘電動自行車,上前盤查,一查身份發現又是陳男,這次他再度拒測,6小時內2度酒駕又在同條路上被查獲。
離譜行徑也讓員警直搖頭,算一算,陳男這一天酒駕上路,吞下的拒測罰單,金額就高達18萬2千4百元;鼓山分局長蔡鴻文呼籲,新酒駕處罰規定已修法通過實施,除加重罰則外,對於10年內酒駕累犯交通局也會公佈行為人的相片個資,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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