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百度)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9歲劉姓人妻不顧已婚身份,與徐姓學長墜入愛河,2010年起多次相約摩鐵激情纏綿,大玩「冰火五重天」,徐男也以「2月*2」、「2010總計*44@53」等特殊代號公式,在臉書炫耀兼紀念兩人嘿咻次數。未料徐男借錢不還,引發劉女恨意,一怒之下向老公坦承外遇,結果兩人全被劉女老公依《妨害家庭罪》提告。由於嘿咻次數有疑義,士林地院最終判徐男4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劉女先積極蒐證,取得徐男以email回覆兩人在一起後共做愛200多次、第一次是「在艾蔓(旅館),我在下妳在上進去」等通姦證據後,再與徐男撕破臉。其中徐男在臉書發表的「4月*1@4」等特殊性愛公式,也成為證據,劉女指出以「2010總計*44@53」為例,「*44」代表做愛44次、「@53」代表口交53次,全句意味2010年兩人性交+口交共97次。
面對指控,徐男全數否認。法官認為,劉女雖控徐男與自己通姦200多次,但劉女曾說徐男口交射精也會列入「*」計算,無法推定兩人實際性交次數,最後僅認定兩人嘿咻1次,依照《相姦罪》判徐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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