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韓國原廠WIZCHEM CO., LTD出具聲明書證明,相關資料並非由食藥署人員外洩。(圖/食藥署提供)
國民黨團於6月底曾召開記者會,表示有申請快篩試劑的業者,在送件EUA審查資料給食藥署後不到幾天,就接到公關公司來電表示有無需要協助補件工作,食藥署遭質疑,有內部人員將申請EUA廠商資料外洩;對此,食藥署政風室今(12)日特別發布新聞稿表示,經查遭指外洩的資料,是由公關公司透過管道,自韓國原廠WIZCHEM CO., LTD取得資料,相關資料也有韓國原廠WIZCHEM CO., LTD出具聲明書證明,並非由食藥署人員外洩,純屬誤會。
食藥署政風室主任黃尚香表示,國民黨團曾於6月25日及6月29日召開記者會,質疑食藥署內部人員疑有外洩業者申辦快篩試劑之聯絡電話等資訊,經政風室近日透過電話與實地拜訪與相關接觸事件人員了解調查結果發現,經查遭指外洩的資料,是由公關公司透過管道,自韓國原廠WIZCHEM CO., LTD取得資料,不是由食藥署外洩。
黃尚香表示,經食藥署調查公文系統篩選、調卷、訪談相關人員,可匯整三大重點:
1.111年4月21日A公司申請專案輸入韓國原廠WIZCHEM CO., LTD唾液快篩COVICHEK COVID-19 Ag,檢附文件中含產品中文版操作說明書,載有A公司宣稱僅提供食藥署申請用之公司聯絡電話。
2.A公司於111年5月初補件後,接獲睛世隆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睛世隆中公司)人員來電,因而令A公司誤會為本署人員洩露申請案相關資料。
3.經訪談睛世隆中公司人員,該公司出具A公司電話及申請案號資訊,並說明係由合作夥伴韓國華僑于先生從韓國原廠WIZCHEM CO., LTD取得。韓國原廠WIZCHEM CO., LTD並出具聲明書檢附A公司唾液快篩COVICHEK COVID-19 Ag中文版操作說明書,記載A公司未公開之聯絡電話及申請案號。
黃尚香表示,睛世隆中公司取得A公司之資訊來源是公關公司透過管道自由韓國原廠WIZCHEM CO., LTD提供,食藥署人員一向依法行政審查各類申請案件,並無外洩廠商申請案件資訊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