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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孩4個爸!3歲女童僅剩7.9公斤 昏迷送醫揪父母惡行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3歲女童遭虐致昏迷送進醫院,父母二審遭重判。(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3歲女童遭虐致昏迷送進醫院,父母二審遭重判。(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一名3歲女童於前年4月因腦出血陷入昏迷,被送往醫院急救,院方發現女童疑似受虐,僅7.9公斤瘦成「皮包骨」狀態,身上還有多處瘀,經通報後檢警介入調查,進一步發現,蔡母、林父曾毆打及劇烈搖晃女童,甚至對其限制進食,一審法官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父母各1年6月,二審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認為2人已凌虐小孩至重傷害,判林男5年10月、蔡女5年2月,可上訴。

前年4月29日,3歲女童因為頭部受到撞擊,意識不清被送進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院方警覺女童臉部、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再加上身型骨瘦如柴,嚴重營養不良,是典型受虐兒狀態,立即通報社會局,檢警隨即介入調查。檢調發現,女童生母蔡女(46歲)育有3女、1子,每個孩子的父親都不同,當年與現任丈夫林男(49歲)生下女童後,就因為無力扶養申請寄養。

當時女童在寄養家庭的照顧下相當健康,2019年2月,被蔡女、林男接回同住,卻在隔年4月就在昏迷的狀態下送進醫院,送醫後撿回一命;判決書指出,女童在被接回同住至送醫急救為止,一年間時常被父親徒手,或持棍子、電線毆打,甚至抱著女童上下搖晃,蔡母也會動手,甚至限制用餐讓女童長期處於飢餓狀態,3歲僅剩7.9公斤。

一審高雄地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女童親生父母1年6月徒刑,但社會局認為法院判太輕,要求檢方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女童身上的傷已達重傷害程度,撤銷原判決,改判林男5年10月、蔡男5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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