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白色小客車停在車道上,人疑似下車吃黑輪米血,用路人認為違停檢舉竟失敗。(圖/翻攝爆怨2公社)
日前一輛白色轎車停在車道上,人疑似下車吃一旁的黑輪米血,有用路人認為此舉已經算是違停,因而拍下3分鐘影片檢舉,但最後卻收到警方「不開罰」的通知,讓他覺得相當納悶PO網,引起網友熱議;對此,仁武分局表示,此狀況非屬倂排停車之範疇,而是構成「在顯有妨礙他人處所停車」違規樣態,仍非屬新法可檢舉的五種靜態違規態樣之一。
3日下午2時許,藍色小發財車停在路邊擺攤做生意,賣起黑輪、米血、豬血湯,一旁車道上還停了輛白色轎車打著雙黃燈,車上的人疑似就是到下車覓食;但為了貪圖方便,車就這麼隨便一停,有用路人認為,此舉已經構成違停,因而拍下影片像警局檢舉,豈料,卻得到「非新法民眾可檢舉項目」,無法予以舉發的回答。
▲仁武分局交通組組長柯伯勳表示,此舉並不屬於民眾檢舉態樣,可撥打110由員警派員舉發。(圖/翻攝畫面)
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議,「爽,感謝新法」、「全民大違停了,當然不舉」、「這種人一堆每天都有」、「還真的很多這種不會靠邊停車的xx」;對此,仁武分局表示,藍色小貨車並非車道或停車格,白色小客車不構成「併排停車」,而是構成「在顯有妨礙他人處所停車」,但此違規樣態非屬新法可檢舉情況,民眾可撥打110,由警方派員查處舉發,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