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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廟公有過節!他雇人縱火燒「林森四面佛」惡男下場出爐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縱火的鄭男被移送法辦。(圖/資料畫面)

▲縱火的鄭男被移送法辦。(圖/資料畫面)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因與林森北路知名的「四面佛梵天分舍」陳姓廟公有過節,他憤而於2019年花1萬元找鄭姓男子去四面佛寺縱火報復,還在現場遠遠錄影存證,造成四面佛寺、和益金銀大樓及相鄰店家都著火,情況危急,所幸警消立刻疏散周邊居民500人,無人傷亡,李男到案辯稱僅教唆「潑漆」,是鄭男貪功潑汽油,最高法院不採信其說詞,駁回李男上訴,維持二審判決5年8個月有期徒刑定讞。

林森北路四面佛遭李男雇人縱火。(圖/資料畫面)

▲林森北路四面佛遭李男雇人縱火。(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9年12月7日上午8時許,位於林森北路上知名「四面佛梵天分舍」內部突然冒出烈焰,瞬間延燒相鄰店家,所幸100多位警消奮力灌救1個多小時控制火勢,並及時疏散500多位住戶,才沒有造成傷亡。

消防局鑑定發現有縱火跡象,檢警蒐證查出,發現李姓男子因與陳姓廟公有過節,因此花1萬元找鄭姓男子去四面佛寺縱火報復,還在現場遠遠錄影存證。

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但辯稱僅教唆鄭男「潑漆」,是鄭男貪功潑汽油,最高法院不採信其說詞,駁回李男上訴,維持二審判決5年8個月有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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