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泛民主派兩年前發起的初選案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29人認罪。(圖/中央社)
香港泛民主派兩年前發起的初選案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案件今天在法院再次進行聆訊,據報導,47名被告中,有29人認罪,包括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47名泛民人士被控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件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進行審訊。
據報導,案中29人認罪,已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他們包括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等。
另外18人不認罪,案件也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他們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前記者何桂藍及吳政亨等。
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中實施後,港府嚴格執法,拘捕不少人物,包括搜查蘋果日報大樓並拘捕了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多人,指他們涉嫌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欺詐」等罪。
自此,黎智英一直被扣押,未能保釋。
去年一月,警方再次採取行動,拘捕了約50名參與初選案的泛民領軍人物,包括戴耀廷、胡志偉等。
前年7月11至12日,泛民一連兩天舉行立法會選舉的「35+」初選,由選民參與投票,目的是選出參加同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後因COVID-19疫情延後一年)泛民代表,並爭取立法會選舉過半數一席,以否決政府議案。
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警告,所謂初選的目的,是阻撓政府所有政策,這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政權罪。
港區國安法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顛覆國家政權罪。
當局其後起訴被捕的47人,罪名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今天審訊前,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天根據國安法賦予的權力,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發出證書,指示初選案毋須設陪審團,理由包括案件有涉外因素、保障陪審員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設陪審團「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
據報導,高等法院最快明年中才會審訊這起案件,預期各被告還會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