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8/19 10:06 發稿 | 10:59 新增判決理由、12人有罪及無罪名單】
▲勞動基金炒股案主嫌游迺文(中),被重判9年有期徒刑。(圖/記者楊佩琪攝)
史上首起,勞動基金運用局官員與企業勾結,炒作特定股票弊案。勞金局前組長游迺文,被控與寶佳集團旗下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等人,拉攏代操投信,炒作遠東百貨持股。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游迺文等12名官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游迺文被判刑9年,褫奪公權5年,唐楚烈被判刑8年,其餘寶佳高層與代操投信人員最重判刑8年,可上訴。
全案一共12人被起訴。游迺文部分,共同犯證券交易法「間接操縱股價罪」,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5年。
唐楚烈犯證交法「高買證券」罪,處有期徒刑8年。
寶佳資產投資主管邱裕元,共同犯證交法高買證券罪,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左上)被判刑8年、投資顧問邱裕元(右上)判刑8年、復華投信基金經理人劉建賢(左下)判刑3年8月、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右下)被判刑4年。(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被依共同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背信罪,判有期徒刑4年。
復華投信基金經理人劉建賢,被依同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
復華投信研究經理陳周倫,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統一投信資深副總闕志昌,犯投信顧問法背信罪,處有期徒刑3年8月。
統一投信前基金經理人孫民承、郭士慶,犯同法,各處有期徒刑3年8月、3年4月。
統一投信研究員余建業,犯共同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
群益投信資產管理部專業副總經理謝志英、研究員湯明真2人無罪。全案應破收犯罪所得總計5億3879萬6150元。
法官認為,唐楚烈、邱裕元利用寶佳集團名下帳戶,下單買賣遠東百貨股票,操縱遠百股價,引誘不知情大眾進行交易,破壞證券市場交易機制。犯罪獲利高達5億餘元,金額甚鉅,且唐楚烈居於操縱股價主導地位。
游迺文擔任勞金局投資組長要職,應恪盡職責、遵守法令並戮力從公,竟因寄望動用寶佳集團政經影響力提升官位,協助邱裕元等人以勞動基金資金承接大量遠百股票,以圖利他人,顯有辱官箴,惡性重大。因此依法量刑。
2020年8月間,勞金局發現任職國內投資組組長的游迺文,違規要求元大證券國際金融業務部人員使用勞動基金證券帳戶,以每股24.75元,買進遠百股票。勞金局自清內賊,報請廉政署調查。
檢廉追查發現,任職寶佳資產投資主管的邱裕元,為出脫持有的遠百股票,找上大學學長游迺文幫忙,游迺文找來復華投信等公司高層在台北老牌川菜廳「驥園」、私廚餐廳「馥邑隱廚」宴飲,事後游迺文利用自己擁有督核代操投信績效權限,陸續致電要求投信買進遠百股票,使寶佳可倒貨6萬200多張。
在游迺文協助下,寶佳資產、嘉源投資的已實現、未實現獲利共2億7000萬餘元;炒股獲利1億8000萬餘元,共4億5000萬餘元。台北地檢署2021年2月8日,將游迺文、唐楚烈、邱裕元、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及基金經理人劉建賢、研究員陳周倫、統一投信資深副總闕志昌等一共12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對游迺文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