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花蓮縣的鄉民代表陳振富於前(2014)年涉嫌兩度性侵印尼籍女看護。女看護原本擔心違反伊斯蘭教戒律會遭監禁,不敢報警,沒想到陳男惡行不減反增,在連任鄉民代表慶功宴的隔天,又指侵女看護,讓女看護鼓起勇氣報警。法院認為陳男無悔意,一審重判7年7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花蓮縣鄉民代表陳振富。
▲陳振富前往警局應訊。
記者:「請問你有性侵她嗎?還是她陷害你?你要不要跟大家說明一下,或是為自己辯駁?」花蓮富里鄉代陳振富:「謝謝。」
陳振富為花蓮縣富里鄉鄉民代表,前年7月藉著酒意性侵一名來台工作3年的29歲印尼女看護。當時女看護擔心報案後丟失工作,也怕違反伊斯蘭教戒律會遭監禁處罰,使她不敢報警。未料,11月底九合一大選後,陳男連任當選鄉民代表,在慶功宴後又跑到女看護住處,將她強拉至電動代步車上以手指性侵下體。被害人不堪受辱,事後向同鄉姊妹訴苦,才鼓起勇氣決定報警。
▲陳振富覺得法院判太重。
花蓮富里鄉民代表陳振富:「(心情是怎麼樣?)還好啦,就是很平靜判太重啊!」一審法官認為陳振富毫無悔意,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7年7個月有期徒刑。陳振富聲稱雙方情投意合才會發生性關係,堅決否認性侵。司法尚未定讞,鄉代依舊能為鄉親服務。(整理:實習編輯林敬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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