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南港恐怖情人殺前女友,法官裁定收押禁見。(圖/記者李依璇攝)
發生在台北市南港區恐怖情人當街砍殺前女友案,被害的葉姓女子幸好在多名路人及店家協助,及警方及時到場下,保住一命,但傷勢不輕。陳男被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晚間10點召開羈押庭,庭訊後裁定收押禁見。
法官認為,陳男涉犯為刑法傷害、恐嚇、殺人未遂3罪,犯嫌重大,有反覆實施、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收押禁見。
40歲陳姓男子不滿前女友葉姓女子分手,29日持30公分長開山刀,跑到葉女工作的南港軟體園區守候。待葉女出現,尾隨一段路後持刀砍殺,葉女受傷,大喊救命,衝向附近店家求援,一名護理師及其他路人也協助阻擋陳男。
警方獲報趕抵,當場將陳男壓制。因陳男手上也受傷,戒護送醫一晚後,30日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訊後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