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的丈夫黃東焄在2009年擔任高檢署檢察官期間,漏報王如玄購買軍宅貸款840萬元,遭檢察官以申報不時為由,裁罰18萬,但黃東焄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今(8)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監察院處罰無誤,判黃東焄敗訴確定。
▲王如玄軍宅案纏身。
對此,朱立倫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李正皓表示,此案所稱漏報之房產,為王如玄丈夫黃東焄於2012年申報時,主觀認定該房產之不動產預定買賣契約書雖為王如玄簽訂,但實際購屋的是其胞妹王如慧,相關的房屋借貸事宜全由王如慧承擔,應不屬於其夫妻二人之財產,故並未申報,不過,王如玄願意尊重並接受司法判決。
▲王如玄丈夫黃東焄,曾任高檢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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