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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是許多民眾出門的代步工具,為了使行車安全更有保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11)日公布「汽車用輪胎」新規定,只要製造日期超過六年的新輪胎不可以安裝。由於輪胎品質直接影響到上路後的安危,增設新規定希望能有效降低車禍發生率。
▲圖/攝影者Dean Hochman, flickr CC License
輪胎的好壞攸關用路人的生命安危,為了保障行車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11)日公布「汽車用輪胎」國家標準,製造日期超過6年的新輪胎,不可以安裝於汽車(包括轎車、卡車及客車),並建議輪胎使用期限,自製造日期起最長為10年,避免因汽車輪胎過舊導致車禍。
標檢局建議民眾,輪胎的製造日期可以從胎邊烙印的4個數字看出,前兩碼為「生產週別」,後兩碼則是「生產年分」,例如:1115代表2015年的第11週製造,自製造日期超過十年的輪胎就不建議使用,應盡速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