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夏邦明、黃彥傑/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遭指控農委會研究報告涉嫌抄襲,張善政表示因為和農委會有終身保密條款,無法對外說明,但依照契約副本第10條第2項,載明整個計畫案「非屬敏感之科技項目」,再依該契約第24條規定,因為這項計畫不是敏感科技項目,在2007年後陸續上網公布後,就依法解除相關人員的保密義務。
▲契約副本第10條第2項,載明計畫案「非屬敏感之科技項目」。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陸續上網的資料並不是全部資料,沒有上網的資料還是有保密的限制。」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研究報告被爆抄襲,拿保密條款當擋箭牌,堅持不願對外公開細節,遭到農委會直接打臉。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98年(研究成果)在2、3個禮拜前農委會已經重新地檢視,這些的98年的研究成果,保密的理由也已經不見。」
陳吉仲講明就是沒有契約保密義務,根據農委會目前已證實的契約副本內容,第10條第2項明確載明整個計畫案非屬敏感科技項目。
▲契約第24條規定內容。
再依照契約第24條規定,當時政院訂定的科技資料保密要點,由於這項計畫並非敏感科技項目,在3年期計畫3份報告內容,2007年後陸續上網公布,就依法解除相關人員的保密義務,直接戳破張善政只強調的第10條第1款計畫主持人跟團隊有保密義務。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民進黨)抄襲陰影,不斷的把抄襲的帽子往我身上戴,裝睡的人叫不醒。」
農委會的解釋,張善政顯然沒有聽進去,還蓄意解讀成選舉操弄,但資深商務律師直接破解盲點。
資深商務律師吳奕綸:「契約當事人如果認為說可以公開,被拘束的人當然就不需要負保密條款的義務,(認為農委會)是不是開一個授權書(給宏碁),不受保密條款的拘束同意公開,他其實做這個動作就沒有所謂的保密義務了。」
農委會委託宏碁研究案演變成抄很大,就等張善政勇敢接招,一一釐清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