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崑榆、陳逸潔、王子瑜/南投報導
行人的「霸王條款」並非永遠無敵!南投一名66歲婦人要去推拿,被一輛疑似被A柱擋到視線的左轉車撞上,當場慘摔哀嚎。引起討論的是,婦人走在斑馬線外遭撞,除了得吞下罰單,也得負擔肇事責任,而轎車看到行人穿越馬路,則需禮讓並保持3公尺距離。
▲婦人過馬路時遭到一輛欲左轉的汽車撞上。(圖/翻攝自八卦村-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
綠燈亮起,66歲婦人穿越馬路,才走到一半,遭一輛疑似被A柱擋到視線的左轉車撞上,慘摔倒地痛苦哀嚎,過了好幾秒才緩緩爬起。
南投中興消防分隊員林子喬:「她說是要去推拿,路上的時候,還沒到的時候,過馬路就被車撞,到的時候,看她躺的地方,坐的地方是在斑馬線的旁邊。」
▲婦人當時並未走在斑馬線上。
23歲男子開車從富林路左轉太平路撞上婦人,他趕緊下車詢問狀況,引起討論的是,駕駛雖有肇責,但婦人雙腳沒有踩在行人穿越的斑馬線範圍上。
民眾:「斑馬線就是基本的,保障行人的權益。」
民眾:「(行人)也是有責任的,因為沒有走斑馬線。」
▲行人過馬路時需要注意行人專用號誌。
民眾:「走旁邊就不對了啊。」
網友留言討論,「大A柱加上行人沒有走斑馬線,尷尬了」、「這樣沒走在斑馬線上,有霸王條款適用嗎?」,馬上有網友回覆,「不適用,行人有肇責,我很確定」。
▲行人未走在斑馬線上或闖紅燈,皆不適用行人霸王條款。
南投縣交通隊組長李安景:「我們的行人穿越道線,一定要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線,車輛行駛到行人穿越道線,一定要禮讓行人,確保雙方的安全。」
▲汽車駕駛必須禮讓行人且保持3公尺距離。
警方解釋,所謂行人的「霸王條款」並非永遠無敵,2種狀況例外,包括行人沒走在斑馬線上,或是儘管走在上面卻違規闖紅燈,違規穿越馬路可開罰500元,至於汽車駕駛必須禮讓行人且保持3公尺距離,否則依法開罰1200元到3600元。至於肇事責任的比例多寡,需以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分析事故現場照片、圖片才能進一步判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