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今日被判當選無效。(圖/資料畫面)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及前市議員王峻潭被控在市議員選舉期間涉嫌賄選,遭南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台南地院今(21)日下午5時宣判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
李全教涉及議員和議長賄選案;在議員賄選部分,包含競選總幹事黃澄清等五名樁腳在內,日前已遭判有罪,然高分檢卻發回南檢繼續偵辦,而議長賄選部分,目前則是由台南地院審理中。
南檢在103年12月31日對李全教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對此李全教雖堅稱清白,但種種人證、物證都讓當事人處於不利立場。104年1月6日,台南市長宣布在案情未釐清前絕不踏進議會一步,對此李全教則反嗆,若有涉賄必退出政壇,甚至揚言以死明志。
此案在103年底由南檢起訴,今日一審出爐,橫跨3個年度實屬少見。在選罷法規定中,當選無效之訴每一審之時間最多不得超過半年,然李全教以種種理由三度迴避司法,拖延審判時間近半年之久。今日下午5時宣判,李全教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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