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向成衣商求償243萬元逆轉勝。(圖/翻攝自YouTube)
館長陳之漢先前銷售反光連帽外套,並與旭洋製衣實業簽約製作,但對方回覆上游廠商的反光布料品質未達標,無法如期給貨,陳之漢眼見出不了貨,遂在臉書專頁宣布退款,但他不甘損失243萬元,因此請求損害賠償,但一審法官判他敗訴,陳之漢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改判旭洋製衣如數賠償。
據了解,2020年間,陳之漢在臉書專頁開放預購反光連帽外套,總計訂單為成人款1648件、孩童款27件,預定9月7日出貨;陳之漢多次催促旭洋製衣交貨,亦給予對方補救時間,旭洋願意先提供約20件,但這些外套仍有瑕疵,陳之漢不願收貨,並表示認為旭洋無法如期給貨,上游廠商表明不願補救,因此提告求償。
旭洋製衣表示,2020年2月19日,他們向台灣微粒公司訂購黑色、銀色反光布料各10碼,並租借對方的外套樣品,陳之漢確認品質後,認為商品符合需求,遂表示願意合作,由陳之漢以預購方式銷售。
2020年7月17日,他們拿到反光布料後發現,整批原料有不規則的輪胎痕跡、龜裂、色差及汙漬,隨即向對方反應此事,台灣微粒用挑片、補片等方式修補瑕疵,但瑕疵仍然存在,台灣微粒不願再修補,如果想要無瑕疵反光布料原料,他們必須重新下訂。
旭洋製衣還說,同年8月7日,他們迫於無奈,再度訂購93萬元的反光布料,同月17日及18日,他們分別匯出訂金及裁片費用68萬元,但台灣微粒公司並未交貨,即使先前製作的外套不符契約,亦難認毫無補救機會。
台灣微粒供稱,反光布料並無瑕疵,至於色差、光澤等問題,則是反光膜由玻璃珠製成,因為玻璃珠曲面弧度不同,才會呈現不同光澤,布料存有些許紋路亦是正常現象,報價時他們就有說明。
新北地院認為,旭洋製衣未依約交付外套,應視外套瑕疵能否補救,適用給付不能或給付遲延等規定,陳之漢求償243萬元無理,因此判他敗訴;陳之漢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認為,旭洋製衣交付的成品有瑕疵,不具備雙方約定的品質,陳之漢可以拒絕收貨,旭洋並未在期限內交貨,應負給付遲延責任;由於陳之漢已退款給消費者,就算旭洋再交付合格的外套,對陳之漢亦無利益,因此旭洋必須賠償2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