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昨(28)日宣布苗栗大埔拆遷案,判決「不提出上訴」,也對處理措施不夠完善引起社會紛亂致歉。內政部表示,將協同苗栗縣政府和大埔四戶決定後續處理方案,目前已擬定協議架構(補償前的雙方商議)、補償(依土地徵收條例)、賠償(依國家賠償法)或重新配地(易地重建)共四個方案,不過屋主原提出的「原地重建」已遭拒絕。
苗栗大埔拆遷案因苗栗縣政府發文要求大埔四戶(拒絕拆遷戶)自行拆遷後,大埔四戶控告內政部違法徵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宣判,4戶逆轉勝訴,其他駁回;內政部已確定不上訴。對於律師指出判決還有待商榷,內政部長蕭家淇則回應:「為了化解社會重大分歧,部會決定不提上訴。」也表示拆遷戶土地已作為道路使用,將不會歸還屋主土地,法院因現行都市計劃有效,駁回土地返還。大埔四戶張藥房、黃福記、朱炳坤、柯智傳則堅持「一定要原地原屋重建」也強調如果接受內政部的方案,當初就不需要抗爭。
蕭家淇提醒未來徵收作業應更審慎處理,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對於外界質疑土地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如何評估,他強調現行土地徵收條例已增訂審議機制和評估內容等相關規定。(整理:實習編輯李佳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