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臉」楊志祥辱警遭起訴。(合成圖/翻攝自龜臉FB)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是《大學生了沒》節目班底的「龜臉」楊志祥,2012年因為酒後毆打計程車司機,還怒罵員警五字經,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起訴,後因他與員警和解、道歉,獲得緩起訴一年。未料緩起訴期間,龜臉又因幫朋友出氣觸犯《個資法》,現在直接被起訴,北檢已向法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2013年龜臉因計程車載客問題,飆罵運將「X你媽的B」並痛毆對方,被帶回警局偵訊後,同樣辱罵員警「O你娘機掰」且作勢打警察,被警方移送法辦;開庭後龜臉認錯道歉,獲得緩起訴。
2014年龜臉與3名友人,因看不慣楊姓友人像朵爛桃花,瘋狂騷擾一名女性友人,特地成立「打Eddie Yang,無所不在」臉書社團為女方出氣,除在社團中嘲諷楊,罵對方「不要臉冠軍」,還貼出楊的電話,因此被控違反《個資法》,4人被判處17萬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