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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開戰大S「放話今來台」!呂秋遠列10點勸:當個信守協議的好人吧

娛樂中心/許智超報導

大S日前向法院聲請汪小菲未給予的500萬元。(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大S IG)

▲大S日前向法院聲請汪小菲未給予的500萬元。(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大S IG)

汪小菲被前妻大S(徐熙媛)告上法院追討超過500萬元的欠款,昨(21)日在微博爆氣連發布超過20則貼文,甚至放話今日要來台灣,引發各界關注。對此,律師呂秋遠列出,在汪小菲、大S爭議裡能學到的10點,也勸說「離婚後留點自己的誠信,當個信守協議的好人吧」。

呂秋遠律師在臉書提問,「在汪小菲跟大S的爭議裡,我們能學到什麼呢?」隨後列出以下10點,其中就有一點解釋,「法院做成的調解筆錄,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只要對方有財產,法院會幫你扣好扣滿」。

呂秋遠指出,答應了對方的事情就要做到,請不要小看司法的力量,不然就是一輩子都不要有錢放在自己身上,也不要有資產、不要有工作收入,只要對方想扣,法院都會遵照調解筆錄內容做強制執,但必須是可以確定的金額,因此請寫清楚多少錢。

呂秋遠反駁,再婚當然是人生可以預期的狀況。(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大S IG)

▲呂秋遠反駁,再婚當然是人生可以預期的狀況。(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大S IG)

至於簽好後能不能跟法院反悔,主張自己失業、對方再婚等「情事變更原則」,要求更改條件?呂秋遠舉例,汪小菲說「因為大S再婚,是當時簽筆錄的時候,無法預料到的狀況,所以要求重新訂新的金額」。

對此,呂秋遠反駁,再婚當然是人生可以預期的狀況,是人生中不可避免、有可能發生的傷痛,所以「情事變更原則」很難被法院採納,更別老是不要老是想著要法院幫忙改變之前說好的承諾。

呂秋遠勸說,「婚姻中都不遵守承諾了,至少離婚以後,留點自己的誠信,當個信守協議的好人吧」,最後從來就不是「結婚結得好,人生就躺好」,而是「離婚離得好,人生沒煩惱」。他直言「結婚怎麼可能就躺好,結婚是很辛苦的,認真經營的美滿婚姻,比日本壓縮機還要稀少,好嗎?」

#大S、汪小菲互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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