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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蘭稱汪小菲其實多付500多萬生活費,要大S還錢。(圖/翻攝自 微博)
汪小菲遭週刊爆料未履行離婚協議支付500萬生活費給前妻大S(徐熙媛),讓汪小菲在微博爆走,汪小菲的母親張蘭今(22)日下午發布10點聲明,反控大S用恐嚇、威脅方式逼迫汪小菲妥協離婚,並提到離婚程序還沒完成,就想跟具俊曄結婚,聲明中更提到汪小菲其實多付500萬生活費給大S,要大S還錢。
張蘭在聲明中提到,大S指控汪小菲沒有付足生活費「完全不是事實」,張蘭稱汪小菲不僅完全付足,還多給了500多萬「這些都有證據,不容狡辯」,還說大S如果跟另一個男人成家,就不要繼續列生活費、電費名目「讓這個男人抬不起頭,我打從心底瞧不起」;另外,張蘭提到汪小菲把律師加的再婚不付贍養費條款給刪了「我只能說小菲在婚姻過程中犯傻,但不犯法」。
張蘭部分聲明內容如下:
對徐熙媛女士的聲明,本人有幾點回應:
一、徐女士說她認識第一秒至今,從來沒有傷害小菲的身心,這不是事實!事實上,她用了多少恐嚇威脅,甚至以妨害秘密的手段來逼迫他妥協,她自己和她的律師應該非常清楚。
二、她說對我發自內心的尊重。這說笑事實上,在婚姻中、離婚協議過程中,她是如何的侮辱、用言語貶損我,她和她的律師心知肚明,我都一直忍著,對外都誇她好,但內心如刀割。
三、她說離婚是為了小菲和我著想,而主動提出雙方份已盡,這想太多了,也是謊話!事實證明,她就想跟韓國人結婚,而且在大陸離婚程序沒完成之前,她就迫不及待的結婚了!她的經紀人廖琪說的好她透露大的苦衷,直說:「如果這個人是你的浮木,載浮載沉在婚姻關係裡快要溺斃死去的人還不緊緊抓住?」她就是在婚姻關係還載浮載沉中,去抓了另一個韓國浮木!我的傻兒子到現在還相信是真愛!這也是我最不能原諒的一點,她可以直接跟小菲講明白,不愛他了,現在愛那個韓國人了,現在社會也都能接受不要用騙的要裝作純潔聖女,實際上不是那回事。信誓旦旦說愛過小菲不會愛別人,也不會再婚、只想專心,小菲回來告訴我,所以他毅然決然把律師加的再婚不付贍養費條款給刪了,我只能說小菲在婚姻過程中犯傻,但不犯法。但她到現在一直在犯法。
四、徐女士說離婚後大家好聚好散,口不出惡言,這也不是真的!離婚後她不斷的還要挾小菲,不斷把非法取得的訊息傳給他人,藉各種理由要加碼給她錢,小菲痛苦的不得了。這些惡毒恐嚇的訊息都有留存,她裝不來的。
六、徐女士說她尊重法律、遵守調解協議。更是天大謊言!事後不斷編造理由加碼要求提高費用金額的,就是她自己!我是直來直往,罵該罵的人,但絕對不會嘴巴上說不口出惡言,私底下從來沒有做到。
七、徐女士指控小菲沒有付足家人的生活費,要依調解協議付足給她,更完全不是事實!小菲不僅完全付足了,還溢付了500多萬元,這些都有證據,不容狡辯!我認為她都和另外一個男人成立一個家了,就不要繼續列一個家用生活費、電費名目,讓這個男人抬不起頭來,我打心瞧不起,小菲可以多付幾百萬,難道會故意不付家用電費幾十萬嗎?我覺得稍有廉恥心,都不會願意讓別人負擔任何電費、家用費。尤其是這麼奢侈浪費不把人家的錢當錢花。
九、徐女士說大家不要口出惡言,不要傷害對方。我完全同意,即使人家早離婚了,我還忍著被人笑話說她好我做的還不夠?但究竟是誰去恐嚇別人?是誰將那些違法、侵害隱私、妨礙秘密的東西散布出去、去傷害人的?徐女士妳捫心自問,妳會不知道!!
十、婚姻協商過程中,徐女士是怎麼樣的侮辱我?徐女士是怎麼樣的保證絕對不會再婚,小菲才要求律師刪去原有的再婚限制贍養費條件?請徐女士捫心自問!她的經紀人不說,我實在不願提。
我說的都是事實,到法院我也會這麼說,徐女士說謊沒有辦法圓的。律師可以保持沈默,但律師不應該幫她說謊。
徐女士已經提告,我們就靜待法院的處理,其實很簡單,數字金額一核對,是小菲多付了,而不是少付。您是不是應該如您所說一概遵從,會算清楚就立即撤訴,並把多付的還給小菲。我作為母親的在小菲小時候疏於照顧,我深深愧疚。我每一筆錢都是辛辛苦苦一分一毫攢出來的,連自己的弟弟命都賠上。我不負人,我也不怕誰收購我俏江南的一幫海外金融流氓,不只害了我,也害死了好多中國有希望、有文化、有創意內涵的企業,撈夠了反告我欺詐,仲裁結果證明我沒有欺詐,我仍在為我的名譽而戰!我也要為我的兒子而戰!狗仔詛咒我死,這不符合中國人的人性。但我真的告訴你,為了保護孩子,我戰死也要戰!因為我是母親,不是向人伸手訛錢的母親,冠冕堂皇的好話說盡,但背地裡壞事做絕,做人不可以這樣!
聲明人 張蘭
2022年11月22日
▲張蘭發10點聲明開戰大S「我要為兒子而戰」。(圖/翻攝自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