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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媳婦痛苦日!她「連3年打掃」煮14人份菜 覺醒霸氣喊離

生活中心/魏君程報導

原PO表示,「自己的父母自己孝順」。(示意圖/資料照)

▲原PO表示,「自己的父母自己孝順」。(示意圖/資料照)

農曆年節將至,不少人都會回家團圓過年。一名網友在《匿名公社》中發文,表示每逢過年就是媳婦的痛苦日,原PO從年假第1天就開始打掃拜拜,除夕、初一、初二還要負責煮菜,讓她崩潰直呼,「腰都無法打直」。

一名網友在《匿名公社》發文,表示每到過年就是媳婦的痛苦日,「我自己有一份不錯的工作,有一份過得去的薪水,買房子的錢沒跟婆家拿過,我從出生到大也不是婆家養的,為什麼我要當免費傭人」,原PO表示,曾請老公帶小孩回家,她則回家陪父母過年,「自己的父母自己愛」。

原PO接著說,「今年是結婚第12年,我決定帶我爸媽和女兒去北海道過年,2年多沒出國了爸媽很期待,女兒沒看過雪也很期待」,所有開銷原PO也負擔一半,完全沒佔老公便宜。

原PO指出,過去在婆家過年,從年假第一天就開始打掃拜拜,「一早6點忙到晚上9點,腰都快直不起來了」,除夕要煮14人份的年夜飯,初一跟著回婆婆的娘家,還要去當煮飯婆,初二由於大姑不回家,害得原PO也不能回娘家,「憑什麼他一家在客廳爽爽的看電視,我煮完一桌子的餐點後,還要收拾廚房和碗盤奮戰」。

原PO表示,除夕要煮14人份的菜。(圖/翻攝自《匿名公社》)

▲原PO表示,除夕要煮14人份的菜。(圖/翻攝自《匿名公社》)

原PO透露,「這種年我忍3年就夠了,一回台北我提離婚」,但老公卻認為事情沒這麼嚴重,兩人最終達成協議,「如果不離婚那就各自負責原生家庭」,不過自第4年開始,就被老公家人說得很難聽,「還有姑婆叫他離婚再娶一個聽話的,但我不在乎,自己立場堅定不動搖,損我謗我都是浮雲,我不立志當好媳婦,人生短短幾個秋,我要愛對我好的人」。

原PO大嘆,如果愛情磨光了,自己也會變成壞婆婆,所以和老公把話說清楚,「我們在台北時好好生活,逢年過節他回嘉義我回彰化,自己的父母自己孝順」,也呼籲在婚姻中痛苦的人,「如果你也一直抱怨討厭過年,但一直不願意改變,那到底有什麼好抱怨的,一切都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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