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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一間公寓作為求婚禮物,是否妥當呢?(示意圖/資料照)
台灣房價高,儘管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是許多人的夢想,但多數人都無力負擔。不過,近日有位女網友心疼女友獨自扛家計,薪水不僅要負擔生活費和房租,還要養身患殘疾的媽媽,所以打算買一間3房1廳公寓送給交往4年的女友作為求婚禮物,但身邊朋友意見不一,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讓她很猶豫,不知道此舉是否妥當?
該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透露女友是單親家庭,從小跟著媽媽一起生活,因媽媽是殘疾人士,能賺的錢有限,母女倆一直以來都是寄宿在親戚家,得看別人臉色過活。女友高中和大學半工半讀,一畢業就馬上帶著媽媽離開親戚家、在外租屋過日子,但1個人的薪水養2個人非常辛苦,只能租一間很小的房子,還沒有廚房。
女網友說,今年是他跟女友交往的第4年,她知道女友的夢想是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可以跟媽媽過安穩的生活,所以打算直接買一間3房1廳有廚房的公寓登記在女友名下送給她,當作求婚禮物,「但不知道女友會不會開心…」
女網友坦承,其實他早在27歲就買了人生第一間房子,「沒有要炫富,只是想表達自己是有能力負擔的」。但對於他這個計畫,身邊朋友看法兩極,有的說會感動到不行,有的說會覺得有壓力,讓她實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