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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很多陋習讓女性飽受各種痛苦。(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清朝末年,自太平天國運動以後,內憂外患不斷,老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在當時人民想求一頓溫飽已不容易,想要娶妻生子就更難了;但傳宗接代的舊思想根深蒂固,娶不上老婆怎麼辦呢?於是有一種陋習又興盛起來,這個陋習就是「典妻」。
什麼是「典妻」?簡單說就是租借老婆!這是一種將自己的老婆送給他人,為別的男人生孩子,從而為自己獲得利益的方式。在這種情況之下,男子不僅需要心甘情願將妻子送出來,還需要笑臉相迎,令人無法理解。
▲「典妻」現象到了清代達到了全盛時期。(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而「典妻」制度不是清朝才有,早在漢代就有記載;然而到了清代,中國的典妻現象達到了全盛;清朝之所以如此興盛,與當時的時空背景也有關,清軍入關前後,大量搶奪他人婦女,因此民間買賣妻女之風興盛。當然,男子之所以願意典妻,自然是因為日子過不下去,窮到沒飯吃,不得已才典妻;不過,也有男子是為了巴結權貴,將自己的妻子送給可以給自己好處的的人,而女人遇到這種丈夫,也只能自嘆命苦了!
一般來說,典妻都需經過訂立契約,一般為3至5年,出典期間不得與原來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哪怕看一眼也不允許;契約一旦成立,被出典的妻子就得供人玩弄,為人生兒育女,最後還得與自己所生之子女骨肉分離;而典妻的盛行,直到民國才開始轉衰。新中國成立後,典妻的現象才徹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