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恐攻威脅與個人隱私孰輕孰重?去年12月,美國加州聖伯納迪諾(San Bernardino)發生槍擊案,造成14人死。為查明凶手法魯克(Syed Rizwan Farook)iPhone裡的重大資訊,美國聯邦法官下令蘋果公司協助解開手機,卻遭到蘋果公司拒絕。
▲(圖/攝影者Kārlis Dambrāns, flickr CC License)
面對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為追查凶手提出解鎖要求,蘋果執行長庫克發表聲明表示,「雖然我們相信FBI的意圖是好的,但政府要求蘋果在自家產品設置後門程式可能是錯的。」堅持為了用戶隱私而拒絕命令。
而蘋果官網上也有「對於iOS 8版本以上用戶,蘋果將不會配合法院搜索令進行解密」的聲明,強調iPhone裡的檔案是由用戶的加密金鑰鎖住,蘋果公司也無法取得密碼。
▲蘋果公司對法院命令發表聲明。
根據《BBC》報導,由於蘋果拒絕直接解密用戶手機,FBI也提出2個因應辦法,一是希望蘋果能修改法魯克的iPhone,以便調查人員可以無限測試密碼,也能保全iPhone裡所有的資訊。其次,是建立快速解密組合的方式,免去人工鍵入的不便。
報導也提到,除了蘋果iPhone之外,Google Android等智慧型手機也具有相似的加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