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小貓送至動物醫院治療。(圖/翻攝畫面)
太狠心!新北市新莊一對何姓、徐姓年輕情侶,嫌年幼的小貓會亂抓物品,於是使用腳套緊緊纏繞小貓的四隻腳,造成4腳明顯腐爛發黑,甚至腳趾骨頭外露,後來更嫌小貓哀叫聲太吵,連貓帶籠棄置於屋頂,直到鄰居聽聞聲響,通報動保處後全案這才曝光,後續這對年輕情侶也被帶回偵辦,依違反動保法函送法辦。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今年1月2日接獲民眾通報指出,新莊區福壽街一處1樓雨遮處,疑似有小貓受困,動保處人員到場時,卻驚見小貓四肢腳掌明顯發黑、皮膚腐爛,部分腳趾骨頭外露,緊急送往動物醫院救治,後續經診斷判定為人為傷害。
▲小貓四肢嚴重殘缺。(圖/翻攝畫面)
動保處人員掃瞄晶片後,發現飼主為住在該棟公寓的徐姓女子後,1月3日晚間8時許,會同新莊分局頭前派出所警員,找到21歲何姓、23歲徐姓情侶檔時,2人說詞反覆始終無法確切交代事發經過,因此由警方將2人帶回分開偵訊製作筆錄。
徐女這才坦承,小貓是在去年11月間開始飼養,因為會亂抓東西,所以網購腳套給小貓戴上,此後就未拿掉腳套,後續替小貓洗澡時,雖發現4隻腳都已脫毛紅腫,但因工作忙碌,遲遲未帶往就醫,後來12月份,赫見小貓腳已變黑發臭,於是與何姓男友將貓連同貓籠放置在屋頂。
▲民眾陳情小貓受困處(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飼主明知貓受傷未帶去就醫,且無任何處置,飼主不作為任憑傷口發臭發爛,導致腳掌腐爛,其中1隻腳掌腳骨趾已外露,其他3隻腳掌也必須要截肢,飼主及同居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虐待動物函送新北地檢署,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至2百萬元罰鍰。
動保處也說,這對情侶也將被依《動物保護法》第33-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列為不得再飼養犬貓及認養收容處所的動物,另也將依同法條規定,前往新北動物收所處所參與動物保護講習3小時。
▲小貓乖巧讓救援順利。(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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