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藍詩孟報導
▲小女嬰才剛出生7小時,第一次洗澡時就被熱水燙傷皮膚。(圖/翻攝自2022虎寶寶媽媽臉書)
去年5月在內湖三軍總醫院發生一起醫療疏失,一名女嬰出生才7個小時,就被一名吳姓護理師以過燙的清水洗澡,造成女嬰全身25%的皮膚「2度燙傷」,令家長心碎,堅決提告。現在起訴士林地檢署偵查結果出爐,同天值班的醫師、護理長以罪嫌疑不足判不起訴,但吳姓護理師難逃其罪,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擇日判刑。
女嬰母親去年5月19日在內湖三總於上午10點誕下寶貝女兒,在住院休養期間,護理師代為照顧嫩嬰,當天下午5點要幫小寶寶洗澡時,卻疑似忘記確認水溫,就將女嬰放入水中,導致過燙的水溫讓女嬰全身上下約1/4的皮膚被2度燙傷,脫皮冒水泡,令爸媽相當不捨,光看照片就心碎到哭。
▲該名媽媽當時也崩潰在臉書發文,直呼「心在淌血」。(圖/翻攝自2022虎寶寶媽媽臉書)
女嬰的媽媽也指控三總在事發後態度消極,表示女兒住院19天,其中更有7天是危險期,但三總一直到小孩出院時才讓志工向他們表示可以去社會局申請補助,志工更問他們「有沒有信仰,要不要去燒香拜拜?」讓女嬰母親覺得相當諷刺,直呼「所以這件事對他們而言就是算我倒霉?」懷疑醫院賠償意願低。
對此,內湖三總在當時回應,「由於本案未徵得當事人同意或委本院說明相關病情,為尊重病人隱私不便對外說明」,而女嬰爸媽則堅決對醫院提告,由士林地檢署接手偵辦。
如今偵結出爐,女嬰的主治醫師及護理長被以「罪嫌疑不足」為由不起訴,但幫女嬰洗澡的吳姓護理師身為資深人員,卻未確認水盆中是否有放入冷水降溫,就直接把寶寶泡進去,工作上確有疏失,因此被以過失傷害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