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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7日)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宣判駁回汪小菲的訴訟。(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藝人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在2021年11月離婚,並於隔年3月和具俊曄結婚。但因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支付生活費等750萬元款項,她為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引起汪小菲不滿,反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今(27日)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宣判,判決駁回汪小菲的訴訟。對此,汪小菲稍早透過社群網站回應:「我會繼續上訴。」更曬出請款單做為證明。
▲▼汪小菲曬出多張請款單表示會繼續上訴。(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今(27日)汪小菲在社群網站上發文,「每周司機都會向我請款,該照顧的費用從學費到買草莓,買文具到剪頭髮,我一分都不會少,這只是冰山一角,我會繼續上訴。」此外,他更曬出多張請款單,只見請款單中內容有文具、家教費用、餐費等等,價格從最便宜的70元到4萬多元都被一一記錄在上方,相當詳細。
事實上,汪小菲先前槓上大S,也曾經公開支付明細,曝光大S家年花4千萬的天價家用金額,讓汪小菲怒轟:「他們結婚了,我他X的不想再給這個家付電費了!」表明不想再付大S的生活費,並在留言區飆罵:「你個窩囊廢。」而從發出的明細中可以看出,當初兩人離婚時,傳出雙方達成「汪小菲每月要支付數十萬的生活費」協議是真的,他也確實每個月都有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