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原po老婆的兩個姐姐向他討「10萬塊買房贊助金」,最後卻沒有與岳父、岳母同住。(圖/翻攝自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
不少兄弟姐妹會為了誰要贍養父母而產生爭執。近日,就有網友表示,老婆的姐姐以買房後會與岳父、岳母同住為由,向他要「買房贊助金」,以此來作為「盡照顧義務」的贊助金。文章一出,就掀起兩派熱議。
日前,就有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透露,老婆的娘家長久以來都是租房子,今(2023)年初租約到期,房東決定不再續租,而老婆的2個姐姐向親戚借了一筆錢作為頭期款,打算一起買房。老婆的姐姐最近以「跟岳父、岳母一起住,盡較多照顧義務」為由,要求其他兄弟姐妹贊助10萬塊買房。經濟較弱的兄弟拿不出來,2個姐姐就表示不用了,卻向需要負擔房貸、家裡還有2個孩子的原po和老婆索要「10萬塊買房贊助金」。
原po直言,他同意贊助10萬塊買房資金,不過需要打契約,以免收了贊助金卻不盡照顧父母的責任,甚至要父母搬出去。姐姐們一聽,瞬間不爽,認為「同是一家人,幫忙買房還要契約?」,接著就開始對原po老婆冷暴力,即使見到也假裝沒看到、不打招呼,到最後這件事也不了了之。
事後,原po慶幸沒有贊助,原因是姐姐們認為生活習慣不同,要讓岳父和岳母搬出去住,租金由兄弟姐妹分攤。第二,原po認為買房要贊助金本來就很怪,尤其她們還是向有小孩、有房貸的家庭要求就更怪。第三,原po買房子時有請老婆娘家人慶祝,但當時老婆娘家完全沒有幫忙,更別說紅包、幫忙搬家整理。對此,原po表示「反正以後當陌生人就好了~」。
文章一出,就引起網友熱議「嫁出去的女兒一樣有繼承的權利,但一樣有承擔責任的義務,先不論有沒有遺產這回事。說實在幫助10萬,就現在來說真的不多,同住者負擔的也不會比較少,當然是慶幸最後沒有買成,也是租的。但後續需要出錢照顧兩老也是跑不掉!到時候花費就不只十萬了,不用太慶幸~」、「贊助金是有點用手足情勒…但父母住處本來就該安置到好」、「姊姊們買房,父母租房,還真的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