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顏寬恒表示,檢察官所有指控都不是事實,且看得出針對性,將捍衛自己清白,接下來有任何抹黑都會及時回應。(圖/翻攝畫面)
前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日前遭檢方依貪污、竊占、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顏寬恒今(1)天出面表示,檢察官所有指控都不是事實,且看得出針對性,他要捍衛自己的清白。對此,黃帝穎律師說,顏寬恒辯詞不符經驗法則證據法則,他並列出三大理由打臉顏寬恒。
黃帝穎律師表示,切割共犯是常見辯護方法,但辯詞要合理,否則會被法院認為「犯後毫無悔意」,顏寬恒顯然想挑戰法官的常識!
1.竊佔責任推給承包商,但實際上並非承包商使用國有土地。黃帝穎律師指出,顏寬恒辯稱「要追竊佔罪嫌是否應該照承包商」,但豪宅主人才是使用國土的獲利者,承包商僅是受僱施作,完工後也不會住在豪宅裏享受竊佔國土的利益,顏寬恒在法庭上準備被打臉。
2.假買賣推給助理林進福,卻顯與收據照片等證據不相符。黃帝穎律師說,顏寬恒迄今無法解釋豪宅買主張女士不花自己一毛錢,卻可以買顏家4541萬元豪宅。林助理拿錢給買主還將收據拍照傳給顏,顏現在竟辯稱不知道林進福金流,顯與證據不符,足認顏寬恒毫無悔意。
3.顏寬恒辯稱林進福確實擔任助理,但助理費108萬卻全部列「顏董代收代付總表」,顏卻無法交代金流。黃帝穎律師表示,如果林助理的費用全與顏無關,林今天僅出示單一帳戶,並未釐清「顏董代收代付總表」的代收可能源自林其他帳戶 !
黃帝穎律師進一步指出,顏如果未曾接受林助理的「代付」,拿出金融機構明細佐證都是顏自己支付,並無「代付」即可。但顏卻未提出具體證據!顏寬恒的辯詞,明顯有三大不合理,應該純屬選舉操作,若到法院就要準備被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