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羅志明、夏復翔不滿遭裁定羈押抗告,法官認為其主張「輕罪」太牽強因而駁回,且不得再抗告。(資料照/翻攝畫面)
高雄地檢署日前偵辦共諜案時,起訴前台聯立委羅志明及前海軍少將夏復翔,由於目前案件已進入審理階段,兩人因不服遭到羈押禁見提抗告,高雄高分院兩人主張「5年以下輕罪」太牽強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
據了解,羅志明及夏復翔遭到中共吸收,並受命在台發展組織,甚至在2014年起陸續邀約48名退休將官招待前往中國旅遊,還接受對方「一國兩制」洗腦,雄檢日前偵結,依違反國安法起訴,案件移交高雄地院審理。
由於檢方認定兩人都有逃亡、串證之虞,地院裁准羈押3個月,但兩人主卷證無法證明嫌疑,即便有犯罪事實也都是本刑5年以下的輕罪,目前僅是未遂犯,而且裁定涉犯重罪有逃亡理由不成立,再加上輕罪被羈押不符合比例原則,再者偵辦過程中證人的供述也不一,更沒有勾串理由,要求裁定交保候傳。
不過二審合議庭則認為,兩人涉及國安法嫌疑重大,而且與其他證人的供詞不一樣,足以認定有逃亡、串證之虞,因此將抗告駁回,且不得再抗告。